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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石家庄市首届中小学生戏曲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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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河北省省会文明办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石家庄市首届中小学生戏曲大赛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要求,推进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拟于2017年5月10日至12日举办石家庄市首届中小学生戏曲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展示青少年良好素质。

  二、举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河北省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市教育局联合主办,石家庄市传统文化教育协会承办。

  三、参赛要求

  (一)各县(市)、区中小学在校生均可参加,戏曲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二)比赛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单个曲目时间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10分钟,参赛剧种及表演形式不限。

  (三)参赛所需服装、化妆、道具、伴奏(含乐队)、食宿等均由参赛个人或单位自行解决。初赛、复赛鼓励参赛选手彩唱;凡参加决赛的选手一律彩唱,并须提供参赛唱词(字幕用)。可用伴奏音乐,亦可自带乐队现场伴奏。

  四、评选办法

  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阶段(3月7日至4月15日)

  初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分别组织比赛。

  (二)复赛阶段(4月20日至5月2日)

  复赛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通过观看录像光盘形式进行。最终按照推荐节目总数的65%确定参加决赛的节目名单。在初赛基础上,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和裕华区各选送6个节目,高新区选送3个节目,循环化工园区选送2个节目,其他各县(市)区选送4个节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参赛材料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直属学校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各选送1个节目,直接将参赛材料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参赛单位需自行录制参赛节目视频。

  (三)决赛阶段(5月10日至12日)

  决赛拟于5月10日至12日举行,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15%设一等奖,35%设二等奖,50%设三等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比赛获奖者优先参加市级各类重要文艺演出活动。

  六、报名要求

  复赛报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复赛节目报名表和参赛视频,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决赛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参赛曲目伴奏格式一律为mp3或wav,参赛视频资料格式一律为vob或mpg。

  (二)每位选手报送的伴奏及视频需分盘刻录。参赛视频必须是2017年1月以后录制的,采取同期录像、录音的方法。不得采取先期、后期录音或其它技术手段加以处理,禁止做任何后期剪辑及包装。光盘封面需注明参赛剧目名称、选送单位、选手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

  (三)所报视频资料的画面内容中不得出现报送学校或选手信息以及指导教师姓名等字幕与标志,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市教育局联系人:赵玉芳 王 菁

  联系电话:86983508、86035570

  (二)报名联系人:康彦考 贾从生

  报名电话:86660880

  大赛组委会地址:石家庄市传统文化教育协会,(中山东路296号—1,石家庄市职业财会学校办公楼2楼)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邮箱:sjzctwhjy@163.com

  附件:石家庄市首届中小学生戏曲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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